(原标题:广州市海珠区凤阳天青小食店被罚款300元)正规在线配资公司
金融界消息,近日,广州市海珠区凤阳天青小食店因2024年05月22日15时00分,在广州市海珠区鹭江西街新村三巷1号首层之一进行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、储存燃气的行为,存在以下安全隐患问题:1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未正常通电使用;2软管过长,超20米;3减压阀三通接驳,且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;4软管穿墙;5燃气瓶周边堆放杂物;存在安全隐患。该店铺面积约45平方米,当事人使用、储存燃气面积约为8平方米,使用、储存燃气315立方米,使用、储存燃气10天,擅自改装燃气设施1处。我办于2024年5月13日发出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(穗海凤综执(城)责改〔2024〕2980号),要求当事人2024年5月16日前自行改正,现当事人逾期未落实整改,被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凤阳街道办事处罚款300元。
根据公告内容,2024年05月22日15时00分,广州市海珠区凤阳天青小食店在广州市海珠区鹭江西街新村三巷1号首层之一进行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、储存燃气,存在多方面安全隐患问题,包括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未正常通电使用、软管过长等,且该店逾期未落实整改要求。
广州市海珠区凤阳天青小食店违反了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,构成了违规行为。对广州市海珠区凤阳天青小食店作出处罚款300元整的行政处罚。
本文源自:金融界
作者:天眼君正规在线配资公司